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05.“又带走他一切的产业,所积蓄的一切财物”表从拉班所属之物那里获得的真理与良善的分离。这从“带走”、“产业”和“财物”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带走”是指分离;“产业”(acquisition)是指真理;“财物”(substance)是指良善。“所积蓄的”涉及用来获得它们的拉班及其羊群。之所以“产业”表示真理,“财物”表示良善,是因为在原文,“产业”是一个还表示一般的小牲畜的词,而当“羊群”表示良善时,“牲畜”尤表真理。在这种情况下,“财物”就表示所有这些真理与良善从中被获取的资源。因为当几乎意思一样的这两样事物在圣言中被提及时,一个论及真理,另一个论及良善,因为真理与良善的天上婚姻就存在于圣言的每一个细节中(参看683, 793, 801, 2173, 2516, 2712节)。
9971.当被问及他们所拜的神时,他们回答说,他们拜一位既可见又不可见的神,一个在人的形式之下的可见之神和一个不在任何形式之下的不可见的神。我从他们所说的话,以及他们传给我的思维观念发现,他们的可见之神就是我们的主自己;事实上,他们也称祂为主。对此,我被允许回答说,我们地球上也拜一位可见的神和一位不可见的神;不可见的神被称为父,可见的神被称为主;但这二者为一,如祂自己教导我们的,祂说,没有人看见过父的形状,但父与祂为一;凡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因此,为神性的这二者存在于一个位格里面。这些都是主自己的话(参看约翰福音5:37; 10:30; 14:7, 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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